

我跟前夫离了婚,我们离婚协议书上写了他到八月一号给我三万块钱,可是他现在说没有钱,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有钱,很明显就是不想给,我能用法律把这钱给强制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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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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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是可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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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离婚协议上有写明,肯定是可以申请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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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前夫摆明你现在的态度,毕竟曾经夫妻一场,若不是逼急了,谁也不想把事情弄到法律层面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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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前夫好好谈谈,实在不行就去法院申请。因为协议上有,所以可以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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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既然曾经是夫妻,再试试能不能和平解决。其次,既然离婚协议书上已经写明,他也签了字,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像法院申请。个人认为,能不撕破脸就不开撕,不行的话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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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的,你可以向起诉要求按离婚协议书履行义务。2、诉讼离婚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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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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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了就具有法律效力,毕竟夫妻一场,希望两人能好好沟通,实在不行就只有采取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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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法律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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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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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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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他吧。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证据先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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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但走法律真的太劳神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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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建议:您可以先私下找对方协商,并且、同时您要摆明您的立场,您可以把这个重点告诉对方,有关这笔离婚赔偿费是在离婚协议书上面判定的,这个是具有法律保护性质的,先来跟您私下说明一下情况,如果、您是有意不想偿还,那么、我会全权交由法院处理的,并且、最主要的;您还要告知他,法院处理就决对不会跟您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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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如果他的拒绝态度明显可恶的情况下,还会要受到承受牢刑的关闭, 而且、并不是受了牢刑此事就作罢的。而是受了牢刑之后;同样还要半毛不缺的偿还这笔账数的,有些地方的法院还会直接去他家里搬走所有能顶钱的物质的,这些我还是比较清楚的,所以、个人建议您不妨找他私下先聊聊,给他一些压力,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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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真的那么放任不理,那么、可以再找法院全权交由法院处理的,因为、这笔费用法院相关部门是有这个责任帮助您追回这笔钱的,这点您真心无须担忧的,只不过、法院追账的时间可能会要耽搁的久一些,但是,肯定会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给您处理好这事的,以上建议;还望采纳。如有需要了解更多详情;欢迎随时联系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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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没问题,祝您早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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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成本太高,首先还是谈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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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谈谈吧 毕竟曾经夫妻一场 有困难也可以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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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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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是可以的,因为离婚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而且当时双方是认可协议而自愿签了字的,所以,他拒绝支付或者延时支付,以及用各种借口拖延支付,你都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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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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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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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这个可以诉诸法律的。然后吧。你可以强硬跟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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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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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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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不过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超过一定期限法院是不予理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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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好好谈谈,婚姻就是这样,也许散了,他就觉得你没有什么重要,多谈谈当初为什么要这样的一起相爱,当然最后还是要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因为谁也不欠谁的,说好的,明白的,那就要去争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