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协议离婚最短需31天,最长需60天!
2020-05-29 18:55:28
南方律政✌法律婚姻
民法典第1077条这样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在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时,需要第一次提交申请和最终办理离婚证的两个过程。
意味着,你若想协议离婚,则必须先冷静的等待第一个30日届满,而后在第二个30日内再跑一趟民政局,意味着从申请离婚开始,若想协议离婚,最短31天可离婚,最长60天可离婚!
离婚冷静期的意义在于,用离婚冷静期来挽救一些原本不应离婚的夫妻,也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和生长环境,有利于子女教育和健康成长。不过,如果存在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可能会在30日的期间会变本加厉。这需要后期的司法解释予以完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所以从明年起,协议离婚最短31天,最长60天才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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