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财又骗色,该构成何罪?
2020-05-18 14:07:03
南方律政✌法律婚姻
真实案例
张某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由于自身条件比较差,恋爱之路一直不是很顺利,都30多岁了也还没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张某也很是着急。谁知道他这一着急,竟然走上了极端。
张某用好不容易攒的30多万买了一辆车,并鬼迷心窍的换了一副车标,把车标全部换成了BC,市场价格是150-300万之间,并且这两款车之间极像,一般人很难分辨清楚。
而他改装车的目的自然不只是单纯为了虚荣,而是有其他更邪恶的目的。
张某通过微信摇一摇等认识了小花(化名),张某向小花介绍自己是高干子弟,拥有多家连锁超市、律师事务所。小花一下子就被豪车、名表等外在所吸引,后续张某对小花又是嘘寒问暖,体贴入微,深得小花欢心,不到一个月时间二人便感情升温,确立了男女关系,之后便开始同居。
理论上对于张某这种单身男应该很满足了。但是,张某并不满足于此,后续分别以做生意、出车祸、资金紧张等各种名目,向小花借款近百万。最后一次借款后,张某竟然消失了.....小花随后报警。
经调查发现,张某并非高干子弟,车是假的、身份也是假的,他所说的产业更是假的。唯一真的就是骗财骗色这两件事。并且,小花并不是唯一一个受害者,相似经历的女孩有6个,而张某唯独在小花这翻车了。
张某之所以翻车的原因是突然消失,而消失的原因是因为张某带另一名受骗女孩小丽去度蜜月......
那现在的问题是张某骗财骗色,该构成何种犯罪呢?
此案并非虚构为真实发生,我对原案稍作改编,仍尊重了基本事实,对案件性质不产生影响。
骗色不构成犯罪
骗色这件事,张某与多名女子保持同居关系,如果不是因为“虚构包装自己”所带来的信任背书,这些女孩是不会轻易上钩的。但问题是,骗色构成犯罪吗?
首先,骗色不会构成重婚罪,因为张某一直是一个单身男,并没有与任何受骗女性领取结婚证,与她人的关系只是同居关系,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个罪名主要是保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而是否构成婚姻关系必须以结婚登记为基准。
其次,骗色不构成诈骗罪。要求诈骗公私财物,欺骗感情,属于道德范畴,并不属于这一罪名调整的范围。
再次,骗色也不构成强奸罪。这里始终不存在暴力、胁迫这种手段,他们之间之所以发生关系,都是基于自愿的恋爱关系产生的。虽然说恋爱本身是被欺骗的,但只是动机认识错误,而不是事实认识错误。
骗财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很明显,这里张某与多名女孩之间的借款关系是一种诈骗行为。张某虚构自己的高干子弟身份,以各种理由欺骗女孩来借款,女孩基于错误的认识错误而将钱财进行处分而借给了张某。张某从借钱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还钱,而张某也不具备偿还的能力,是一种有目的的欺诈行为。
该罪的模型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结语:
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见人心。渣男本渣,难以为继。若不是小花报警,张某的春秋大梦依然在进行当中,而各位受骗女孩们也一定还蒙在鼓里。网络恋爱、突然出现的真名天子、借钱这都是诈骗的前兆啊。
愿各位女孩们能够慧眼识珠,不要被爱情所蒙蔽双眼,在结婚之前尽量保持经济独立更是关键。不能被张某这种诛心盗贼所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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