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三”能否要求对方赔偿?
2019-07-31 08:53:52
松果小编
现实生活中,常常会有人在恋爱后,发现对方已婚,之前一直在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欺骗自己。碰到这种事情,很多人除了感慨自己遇人不淑之外,还会想知道能不能通过法律途经惩罚对方或者获得赔偿,今天就简单讲下这个问题。
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这种”被小三”的情况有特别的规定,现实当中的案例,也大多是通过一般人格权的案由寻求法律救济。法律对于损害赔偿的种类是有严格限定的,诸如青春损失费之类的诉求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我检索了大量案例,对于这种情况,受害方主要是通过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来要求赔偿。
而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不同法院的判决会有差异。有法院支持,也有法院支持,即使支持的法院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也是差异较大。我自己总结归纳一下影响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得到支持及金额大小的因素。
1、 两人恋爱时间的长短。如果时间较短,可能就不能获得赔偿。
2、 对方隐瞒自己婚姻状况的恶劣程度。
3、 受害方所受的精神损害程度。比如说是否造成精神疾病或者是否有怀孕流产之类因被欺骗导致的对自己生育权的错误处分。
4、 因受害方被欺骗导致的社会评价降低和名誉的受损程度。
至于有人问能否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本文不再论述。有具体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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