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者常有的几种非理性诉求

2019-12-10 10:22:49 松果小编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心理咨询行业也在蓬勃发展,心理问题可轻可重,根据个人心理问题情况的不同,需要的心理疏导也有区别。 很多人都觉得心理疾病像感冒一样,抓了药吃了就好,咨询了就会立竿见影,因此,一旦不能很快见效就会把罪过怪到心理咨询师身上,弄得咨询师甚至专家也很受伤...... 我们要说明心理咨询也不是万能的,没人有权力强迫他人改变,咨询初期的设置是非常重要的,“设置”是维护心咨关系的重要保障,对心咨双方都是一种保护。 通常心理咨询不求不助,来者不拒,但是以下求助者的几种诉求,是咨询师接待来访者时,需要慎重对待的: 第一类:想解决别人问题的来访者 心理咨询不求不助,助人自助,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人本”基础之上的。通常心理咨询面对的是主动来访的个体,因为心理咨询所解决的是来访者个人心理层面的需求,这本身并不涉及他人,咨询中第三方的出现往往也只是辅助当事人面对自己的“镜子”,脱离开“自我”这个主体,心理咨询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心理咨询是通过求助者与咨询师双方在信任的基础上真诚交流的过程,在咨询中咨询师通过多次专业心理技术的辅导,使求助者逐渐走向改变自己,自我成长,解脱痛苦。解决心理问题的关键是求助者本人要主动配合,与咨询师相互协作,以便达到合情合理的目标。 第二类:希望一次、一个电话解决问题的来访者 心理咨询师不是神,不可能一次、一通电话就能解决求助者的全部心理问题,寄希望于一个电话上,也体现了求助者在潜意识里不想面对自己,逃避问题的心理模式。也许他只想找个情绪“垃圾筒”倾诉一下,让自己暂时的放松一下,并非真的要解决自己的心理问题。 第三类:要和咨询师在社交软件上闲聊的来访者 闲聊的方式是非正规的心理咨询方式,因没有权利和责任的划分与约束,双方都比较随意,很难起到满意的咨询效果,也不利于保护求助者的隐私。 第四类:要求免费,后付费的来访者 “我在别处咨询了没好,还花了钱,在你这可不可以先咨询,我满意了再付费?” “不可以,收费原则是咨询过程必须且重要的组成部分!” 咨询效果和诸多因素有关,咨询效果不明显不全部是咨询师的责任,如果求助者抱着试试看的怀疑心理,必然会导致咨询效果打折。 人的心理微妙复杂而变化莫测,心理咨询工作本身就具有非常大的挑战性。对于求助者来说无疑是一次心理的冒险,除了金钱流失恐惧方面,还有人际交往信任感等方面都要克服以往的习性,才有可能遇到一个合适的心理咨询师,开始一场改变自己,成长心灵的运动。 心理咨费的支付本身就是心理咨询的一部分,它反映了求助者是否下决心改变自己的开始。 第五类:从不预约时间的来访者 咨询师的工作特点决定了预约工作制,如不提前预约就登门咨询,可能会碰到以下两种情况:一、找不到合适的咨询师,因为在没预约的前提下咨询师一般都不会在咨询室坐等客户,在咨询中心日常办公的大都是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二、也可能咨询师正在忙个案咨询,无法同时分身来帮你。 第六类:预约了时间不准时来,或临时爽约又不提前告知的来访者 咨询师一天的有效工作时间有限,因工作性质是一对一咨询,时间相对都比较固定,如果迟到了会造成因咨询时间不足而影响效果,如果延长时间会占用下一个求助者预约好的时间,所以求助者和咨询师应尽量提前10分钟到咨询室准备。 临时爽约不提前告知对咨询师来说已经支付了时间成本,所以一般在正式的疗程咨询中会约定双方的责任与权利,违约者需为自己的迟到或爽约负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如果咨询师不能安预约进行咨询也必须提前告知来访者,说明理由,并重新约定下次的咨询时间 第七类:讨价还价的来访者 咨询师的收费标准(乱收费者不在此列)是根据自身的资历,能力,学习投资成本,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来定的标准,求助者讨价还价的行为是不尊重对方劳动成果,更不尊重自己的表现,也反映出其潜意识里藐视自己生命价值,对自己的需求不够重视的心理模式。确有困难还急需帮助的来访者,咨询师可以提供部分公益服务,但要特别说明,告知来访者,公益也需要成本,公益也不是免费。 一个人必须敢于为自己的生命承担该承担的责任,才能真正走向成熟。
文章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