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之熟悉案情
2019-11-20 11:51:27
松果小编
律师在占有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反复熟悉案件事实,吃透案情,这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①倾听当事人陈述。代理(辩护)律师要不厌其烦地倾听当事人或委托人对案情的叙述,并要善于提问,就其陈述中不清楚或不十分清楚的情节或案件细节反复询问让其解答,有些证据线索就是从当事人认为无关紧要甚至完全无关的细节中挖掘出来的。当事人道听途说街谈巷议的内容有时也不能放过。
②阅读和研究证据。律师应当反复阅读、抄写、摘抄证人证言、
鉴定结论、报案材料、被害人陈述,仔细研读对方当事人陈述笔录,查阅书证,认真研究物证照片,查看原物,辨别真伪。争取把每个证据的基本内容与要点熟记于心,不仅要研究关键性的证据,对不引人注意甚至被认为是枝节的问题,也应反复推敲,加深记忆,破绽往往就在这些地方。
③编写证据目录与说明。编写证据目录与说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目录与说明应对每个证据的形式、证明对象、举证目的、证据来源、编号及各证据的内容摘要进行详细列举,逐一说明,末尾为“XX律师编制,年 月 日”这使人看后一目了然。事实上法官、仲裁官们对编写证据目录及说明都很乐意接受,并给予肯定。
④确定法律关系。律师弄清案件事实后方能给案件定性,确定一个案子是何种法律关系,对诉讼的胜败至关重要,法律关系决定于法律事实和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定,所以,律师必须培养其对事物的洞察力和高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并对之善于灵活运用,才能判断准确,恰当定性,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⑤形成自己的诉讼观点和意见。诉讼观点是律师经过认真研究、准确记忆和反复思考检索这样一个复杂的脑力劳动后所形成的对案件的基本看法,它将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和事实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得出己方当事人行为合法性或者对方当事人行为违法性的主观意见,籍以引导法官的裁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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