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法律实体(下称“倾诉者”)、广州智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智悦网络")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正文提及的规则及所有智悦网络上关于“预约功能”服务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这些规则都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您确认在使用“预约功能”服务之前,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使用“预约功能”服务,即表示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3. 您同意智悦网络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和规则内容进行单方面的补充和(或)变更,并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立即退出服务,并向智悦网络提交协议终止申请。
二、定义
1. “预约功能”服务:是松果平台提供给倾听者自愿选择是否开通的特定服务之一。具体指在倾听者开通“预约功能”服务的情况下,您可以在预约专区及IM里选择可以预约的倾听者进行下预约单,双方需要遵守预约服务的规则。
2. 您可在预约专区及IM里下预约单,并完成付款。到预约服务开始时间,双方应当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开始服务。“预约功能”服务是倾听者和倾诉者双方共同缔结的服务契约,双方共同为该契约的责任者,智悦网络不是该契约的责任者。
3. 如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不能履行约定,可免除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任何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电信中断、黑客攻击以及其他由于自然或人为灾害所导致之不可预知(或,即使可以预知,在合理的情形下仍无法避免)的意外事故、情况、事件等。
三、预约功能的内容和标准
在您使用“预约功能”服务过程中,您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 您同意依据在松果倾诉公示的内容使用“预约功能”服务。
2. 您可预约专区及IM里下预约单,选择倾诉者有空的时间下单并完成付款。
3. 您预约后,在一定时间内不能随意更改,需在以下规则内修改或取消预约时间。
(1) 改预约时间规则:
下单后30分钟内不可修改时间;
下单后2小时内修改,需支付5%手续费;
下单后超过2小时只能修改一次。
(2) 取消预约时间规则:
修改时间后再取消预约单统一扣除订单金额的50%;
在24小时内、2小时前取消预约单扣订单金额的5%;
2小时内、30分钟前取消预约单扣订单金额的20%;
30分钟内取消预约单扣订单金额的50%;
在24小时前取消不扣费用;
开始后不可退费,时间照扣;订单变为已开始状态,时间到了即完成订单;
4. 在未取消预约的情况下,倾听者如果未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向您提供服务,如在预约服务时间超过3分钟未回复,每次将从保证金中扣除5元补偿您。
5. 在未取消预约的情况下,您如果未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开始订单,开始后不可退费,时间照扣;订单变为已开始状态,时间到了即完成订单;
四、协议生效
自您确认接受本协议,且就已付款订单与倾听者发起预约,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五、协议的终止
1. 自动终止:您不使用“预约功能”服务或者“预约功能”服务完成,本协议自动无效。
2. 您使用“预约功能”服务时所依据的倾诉者身份资格终止。
3. 通知解除:智悦网络有权提前七(7)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4. 智悦网络单方终止权:如您违反智悦网络的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本服务的其他规则,智悦网络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罚。
5.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6.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智悦网络仍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您订单的未服务时长作为已服务时长用于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倾听者索赔。
六、其他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