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送精神病医院,能够“自证清白吗”?
2019-10-30 13:09:45
松果小编
被精神病,时有所闻,那么,如果真的被误送了,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是正常人吗?下面,我说说的观点吧。欢迎讨论指教。
真的很难证明,除非你遇到一位责任心强,敏感性强,很正直、很勇敢,且有一定的能力或影响力的医生。但这些条件集一身且专业过硬的医生有如中彩!
精神病目前没有发现器质性或检测化验的诊断标准,诊断只是靠临床表现,也就是送来的人描述,医生观察患者表现,通过有目的对话,综合后诊断。医生此时如具备上段所有条件,理论上是可以发现问题的。但是患者的表现多种多样,并不是都很典型的,这时候陪护者的描述就更重要了。而且,精神病患者有一个重要指标:自知力,这是对自身疾病的认识程度。如完整,也就是知道自己正在生病,需要治疗。缺失,就是不知道自己有病。不全,介于两者之间。所以有些医护者简单以问患者知不知道自己有病来检测自知力程度。问题来了吧?你进去后是要承认有病,还是要否认有病呢?假设你承认有病,那就是有自知力,那接下来呢,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好好治疗吧,争取早日出院吧!如否认有病呢?那就是自知力缺失了,那病情就严重了,如不服药,那就要强制治疗了。
当然,此时医生如果发现患者表现和对话所得印象和陪护人(送患者来诊者)所描述出入较大时,医生应该认真核实的,这就需要具备前述条件者了。而更多的是先为主了。
但是,不要失望,在医院前已经有防止误送机制了。
记得我在学习时,老师说在美国,如非患者自愿,只有法院判决才能强制送医。初听是有点太奇怪,但细想,很好的!
而我国,精神卫生法已经实施了,规定只有家属或公安部门可以强制送治精神患者,且各地已逐渐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精神病综合防治体系,初发病者一般有社区防治人员初步判断后才送治。这样就可以一定程度在院外就减少被误送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