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现象,没有出路时的出口
2019-02-02 09:16:48
松果小编
分裂现象(也称分离或者解离现象 )是理解心理创伤的核心概念之一。140年前的1870年法国精神学家加奈特(Janet)首次使用了“分裂”这一用语,意为“使心理创伤记忆在意识中不能呈现的心理机制”。加奈特认为分裂是一种为逃避忧虑、恐惧、不安情绪的自发心理活动。他发现一个人为了逃避心理创伤的刺激,分离为不受影响正常生活的和重复体验创伤的两种相反的人格构造。之后加奈特还发现,分裂现象如果引起患者对于心理创伤的记忆和感觉时,分裂现象随即终止。随着心理学的发展,加奈特的很多研究在实际治疗中作用有限,但是加奈特在140年前发现分裂现象并指出其治疗方法,这对心理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极度难以承受的心理创伤冲击下,人格一般可能分裂为两种不同的人格,其中一种拼命地努力维持正常的生活状态,这种人格被称为“外观正常人格”(apparently normal personality);另一种人格持续了创伤记忆,一旦受刺激就会感受到与心理创伤关联的感情,叫做“情绪人格(emotional personality)”。经历一次心理创伤的患者如果产生分裂现象,经过一段时间“外观正常人格”会占据主动,而“情绪人格”会被压抑,这样创伤患者看上去能像正常人一样维持生活。但是如果压力过大,或者受到类似心理创伤的刺激,“情绪人格”会马上活跃起来,动摇“外观正常人格”。
如果患者反复经历心理创伤,或者幼年长期受到心理创伤,其分裂现象就更为复杂,即“情绪人格”的情况会增加。忧虑的情绪人格、愤怒的情绪人格、孤独的情绪人格等多样的情结人格会更加频繁地侵袭“外观正常人格”。由于“外观正常人格”力量微弱,所以经常受“情绪人格”的支配,因此正常情况下人也会显现不安的样子。边缘性人格障碍和复合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患者都会有这种现象。分裂现象严重的话甚至会出现两种“外观正常人格”,这就被认为是多重人格“分裂性整体障碍”的表现。分裂现象就是这样,顽固的愈顽固,复杂的愈复杂,以记忆不能合并的状态持续下去。
摘自《从心启程:一个‘心灵捕手’写给你的心灵疗愈书》,(韩)金俊基著,季成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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