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基本原则(禁止转载)

2018-10-12 11:27:26 松果小编
第一条保密原则 咨询师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如因工作等特殊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必须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第二条理解与支持原则 咨询师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和个人价值的眼光评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第三条积极心态培养原则 咨询师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的积极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第四条时间限定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45分钟左右,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   第五条来访者自愿原则 到心理咨询室求助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询关系的先决条件,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师不应该主动去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师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师的心理援助的人,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   第六条感情限定的原则 咨询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师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但这也是有限度的。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使是好意的,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个人间接触过密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师内心的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师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证的判断事物的能力。   第七条重大决策延期的原则 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定其不要轻易做出如:退休、退学、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做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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